在已有倉庫使用面積不夠,又需要臨時的擴建倉庫怎么辦?這個時候,修建臨時倉庫是一個很好的辦法。但是,臨時倉庫不是想建就能建的,首先必須得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。那么臨時倉庫的建設在審批上有什么要求呢?
一、臨時建筑定義:
指單位因生產需要搭建的結構簡易并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筑物、構筑物或其他設施,不得采用現(xiàn)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。(臨時倉儲篷房的快速搭建功能完全符合臨時建筑規(guī)定)。
二、臨時建筑審批原則:
2.1臨時建筑一般不得超過兩層,特殊情況經批準不超過三層(臨時倉儲篷房(鋁結構廠房)為單層臨時建筑);
2.2臨時建筑的建筑風格,包括外裝飾材料、色彩、建筑形式,應與周圍的建筑環(huán)境相協(xié)調。
2.3建筑材料墻體為磚墻或預制鋼砼板,屋面可采用鐵皮。靠近海邊經常有大風的,也可采用預制鋼砼屋面板,有條件的可采用活動裝配式簡易用房。盡量符合使用要求,既保證安全,又不造成浪費,材料可重復使用。具體要求參見各地建設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規(guī)定。
2.4進行臨時建設,應當正確處理截水、排水、排污、通風、通行、采光等方面鄰里要求。
2.5臨時建筑使用工期一般為兩年,期滿前一個月向所在地規(guī)劃分局辦理延期使用手續(xù)。
三、申請材料:
3.1申請書(說明報建地點、棟數(shù)、建筑面積及采用主要材料等);
3.2規(guī)劃審查意見書;
3.3用地合同,國土批文及對應的紅線圖或臨時用地合同;
3.4消防、環(huán)保審查意見書;
3.5設計施工圖紙(由設計施工單位提供;如使用臨時倉儲篷房(鋁結構廠房),雅上提供);
四、臨時用地審批:
4.1已列入年度建設的規(guī)劃道路紅線內或對規(guī)劃道路實施有影響的;
4.2占用工程管線等對城市公共設施有影響的;
4.3地質災害危險區(qū)內的,影響防洪、泄洪的;
4.4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(guī)劃確定用途的;
總結以上四點,雖然各地政策有所不同,但臨時建筑審批只要符合消防、環(huán)保要求,不再規(guī)劃區(qū)內,不影響公共設施的,到期可快速拆除的,都能順利通過審批,所以對于有需要修建臨時倉庫的公司而言是非常方便與快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