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為了提高訂單的準時交貨率,減少訂單需求和供應的不確定對生產的沖擊,確保生產的有序不間斷。同時也保證物資的正常流動,特制定此辦法。
二、范圍
1、非訂單定制的各種原輔材料、半成品,不包括產成品。
2、訂貨采購周期大于訂單交貨周期的,且年平均使用量的五分之一大于等于一(即年使用量五臺可備貨一臺)。
3、分廠廠長及以上領導要求儲備的物資。
三、職責
1、采購部負責擬定和調整各類物資的采購周期表,每年一次報事業部分管總經理批準后下發相關各部門。
2、采購員對已有安全庫存量設定的原輔物料,在ERP系統中自行搜索補貨信息,及時調整采購計劃中的送貨量和送貨時間,及時進行補貨,對原輔物料的庫存量保證負責,并負責對呆滯物資的處理。
3、分廠計劃部負責整個分廠計劃管轄物資的安全庫存量的策劃擬定。根據歷史使用數據、訂單的趨勢、物資采購周期、周轉率指標,制定物資的計劃周期,安全庫存量、最高庫存量、及計劃(或補貨)申報責任人,報分廠廠長審批,并下發相關各部門。對違反庫存管理辦法的個人和部門進行查處。分廠計劃員對所管物資的庫存設定正確性、合理性、及時性負責,對其進行維護調整。
4、已由安全庫存量控制的公用物資(如標準件、五金、鋼材、維修配件等),其計劃周期(訂貨點)、安全庫存量、最高庫存量及補貨申報責任人由倉儲科負責制定,報事業部分管總經理批準后下發相關各部門。倉庫主管對公用物資庫存設定的正確性、合理性、及時性負責,對其進行維護調整。
5、倉庫管理員對所管物料的安全庫存量、最高庫存量的執行情況(即物料的實際數量)負責,及時反饋相關信息,發出補貨通知,如需倉庫申購的及時填寫補貨申購單,對庫存量的確保實施監督。
四、庫存量的設定內容、標準
1、庫存設定的內容:計劃周期(或訂貨點)、安全庫存(或最低庫存)量、最高庫存量、計劃(或補貨)申報責任人。
2、計劃周期(或訂貨點)的設定是在滿足生產需要的情況下,根據采購和儲存的綜合成本最低為原則,低價值的物料計劃周期可放長,訂貨點庫存數大,高價值的物料計劃周期要縮短,訂貨點庫存數小,計劃周期是一個時間點(即時間內的訂貨批次),訂貨點是一個庫存數,是根據不同的管理需要和產品特點來確定。
3、安全庫存(或最低庫存)設定為采購的提前期(或計劃周期)內預計的最大需求量或平均需求量乘安全系數。預計的最大需求量以歷史數據為準。一般不大于計劃周期內平均需求量的1.5倍,與采購成本相關,低價值的也可放到半個月的用量。
4、最高庫存量的設定由采購的經濟成本決定,一般不大于采購周期內預計最大的需求量或平均需求量乘1.5至2倍的安全系數。